关于申报2017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7-06-0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省教育厅网上通知,2017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根据我省高校财政拨款政策规定,项目研究经费由各高校从财政拨款中统筹列支。

2.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应当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继续设立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由高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科研能力的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以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科研能力,并在高校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拟定研究课题。

4.申报者应认真查阅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只限全省高校在编在岗教师申报。

2.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规划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4.青年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851日以后出生)。

5.申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的要求见教育厅文件相关规定。

6.正在研究的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含重点类项目、一般类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严格按照《关于网上申报2017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申报,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要和纸质《申请评审书》一致。

2.申报材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A1份、B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相应电子稿。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我院课题申报我院限额为:一般项目15项,专项项目2项。

2.截止时间:6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622517

     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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