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9-3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赣教社政字〔2026〕16号文件通知,2026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 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 2万元,由各高校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

二、申报名额

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重点项目者,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 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为准)。

4.已申报 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研究专项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 2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6〕2号)与《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实施细则》(赣社规字〔2026〕4号)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相关成果质量不高不能正常结项或被撤项的,将在下一轮省社科基金课题申报时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作出相应的限项申报处理。

3.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项目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五、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通过网络申报,申报人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jx.smartedu.cn/home)上注册账号后,进入“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24:0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开申报,申报时请注意申报名称。

2.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认真审核《2026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2026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此次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申请书1份、活页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电子稿发至1025232599@qq.com。

2.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苏强  电话:622816

 赣教社政字〔2026〕16号-2.pdf


                 科研管理处

                     2026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陶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