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8-1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根据赣教办函〔202442号文件通知, 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研究方向

1.项目类别: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2.研究方向:高校党建工作理论、党建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工作、统战工作等(参考选题见附件 1)。。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和高校党建研究有关机构在岗的从事党务、思政、人事人才和统战等工作的实践工作者或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其中,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党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1.重点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

2.一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限 40 周岁以下(1984731 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须有两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的教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项目,重点鼓励、支持围绕江西省高校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获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研究成果作为项目申报。承担有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研究任务的,在其主持的项目通过结题鉴定(或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结项满三年)后,方可申报下一轮项目。

3.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项目组成员控制在4人以内。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4.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单位)应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项目申请书等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等进行审核筛选,签署具体意见。

四、申报名额

1.重点项目:1项。

2.一般项目:1项。

3.青年项目:1项。

五、资助经费

2024 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经费由依托单位负责,每项经费按照重点项目 1.2 万元、一般项目0.8 万元、青年项目 0.5 万元、委托项目 1.2 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研究项目经费,确保项目经费足额到位,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申报需要上交的材料

1.纸质材料:

申请书(附件2),3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申请书word版(附件2),申报汇总表word版(附件3),发送至1025232599@qq.com

七、其他事宜

1.截止时间:9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联系人:李苏强  电话:622816

 1.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赣教办函〔2024〕号)(1).pdf

 附件1: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参考选题.doc

 附件2: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含AB表).doc

 附件3:202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赣教党办字〔2024〕3号).pdf

                                                        

                                                                科研处

                                                              2024817

 

(责任编辑:陶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