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0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与资助办法
1、科技计划项目按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研究。
2、资助额度:基础研究项目:0.5-1万元/项;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 1-5万元/项。
3、按照资助额度不同可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0.5-2.5万元/项,重点项目3-5万元/项,重点项目必须是与国家和江西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为高校35周岁以下的人员(1973年6月30日以后),项目资助一般在2万元以内,属于一般项目。
2、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为省经贸委和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6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赣经贸技术发[2007]86号}的人员,范围是围绕企业的重大需求开展联合攻关的项目,必须和企业联合申报。
3、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4、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且尚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其以上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江西省教育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江西省教育厅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各项目汇总表一份。
2、上述表格可在江西省教育网/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文件资料中下载。
3、所有申报材料须于6月25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分纸质稿和电子稿两种形式报送,电子稿请发至:kyc@jxvc.jx.cn。
4、评审费收取标准:科技计划项目中的一般项目每项200元,重点项目每项300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每项200元;产学研合作项目每项1000元。
联系人:宋海峰 电话:622408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