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12-31

各系、各部门:

近日,接教育厅赣教社政函201443号文件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5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4.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122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并于201533日前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1536日上报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参见:http://www.sinoss.net/2014/1224/52503.html。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2517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