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12-16

学院各系、各部门:

接省社联网上通知,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3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四、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六、申报需要上交的材料

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一式6份(包括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申请书要求全部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项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含申请书和活页)。

七、其他事宜

截止时间:152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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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