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11-2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根据《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科研处将对2015年度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及要求
    2015年1月—2015年12月期间取得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专利、科研成果奖等科研成果:
    1.论文:须提交期刊的封面、版权页(注明有主办单位的页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及其在知网、万方数据库的检索页;论文被SCI、EI、ISTP等数据库收录需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另:论文已被采用但尚未收到期刊的老师可凭《稿件录用通知》先行登记,再补交所需材料。
    2.论著:同一部著作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登记,须提交原件一份。
    3.获奖科研成果: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专利、著作权等成果:须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5.立项和结项课题:同一课题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登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统计流程
    1.申请人根据科研处通知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持成果原件、复印件到各二级学院登记、审核(原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上交科研处复查存档)。
    2.各二级学院汇总成果,做好二级学院成果统计,并将科研成果统计表及相关材料交科研处。
    3.科研处复核,并根据《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试行)》计分、核算科研奖励。
    三、其它事项
    1.专职教师由所在二级学院统计,行政兼课人员由所在任课二级学院统计,其他人员由科研处统计;南昌校区科研成果由其相关部门统计,并将汇总后结果报送至科研管理处。
    2.各二级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科研成果统计材料交至科研处904室王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2015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