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六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9-02

    各系、各部门:
    接赣教科字[2015]1号文件通知,第六届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的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属2013年度至今的全国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均可申请参评。
    2.地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教育部门或高校校级组织的课题)成果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科研主管部门或校(院)科研处推荐申请参评。
    3.教材、教参、教辅读物、音像资料、译著、计算机软件不属本评奖之列。
    4.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成果参评。正在执行尚未结题的课题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政治标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南,推动理论创新和江西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二)学术标准: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创造性地揭示教育科学规律,提出了新材料、新观点、新结论,开拓了新领域,或对原有的教育结论和方法有新的突破。
    2.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紧紧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对我省教育改革开放的实际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研究,既有对教育本质和特点的揭示,又有相对应的操作性对策、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体现规范研究:成果能较好地体现“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导向”的特点。
    三、申报办法
    凡符合评选范围者直接在“江西教育网”下载并填写“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申请参评。申报材料包括:
    1.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请书5份;
    2.成果(原件经省教科规划办审阅可退回,留下复印件参评)及社会反响材料2份。
    四、其他事宜
    截止时间:9月24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22517

 

优秀成果申请书.doc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