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1-22

各系、各部门:
    接教育厅网上通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的评奖学科范围、申报资格严格按照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申报方式
    根据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限额申报要求,将由教育厅组织初审,经初审通过的项目集中向教育部申报。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3月22日网上申报截止。
    2. 申报材料: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8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其他事宜
    1.截止时间:3月16日;
    2.我院限额为1项;
    3.未尽事宜详见http://www.sinoss.net/2015/0113/52682.html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22517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