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6-11-1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文化厅赣文人教字[2016]16号文件通知,2016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决策部署,以江西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理论、方法研究和政策、业务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文艺科研重点成果,为江西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二、本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地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面向全省申报,基地项目的申报只限于已获批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三、申报者应根据《2016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主要思路也应按照上述课题指南申报,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7年12月5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政策、业务应用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六、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地项目。在研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七、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人员与文化系统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开展项目申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八、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文档: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
    九、其他事宜
    截止时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22517
    赣文人教字〔2016〕16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赣文厅字〔2016〕39号关于下发《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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