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6-10-2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省教育厅网上通知,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16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1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经费不低于0.5万元。根据我省高校财政拨款政策规定,项目资助经费由各高校从财政拨款中统筹列支。

    2.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本次专项任务项目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由高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科研能力的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以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科研能力,并在高校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拟定研究课题。

    4.申报者应认真查阅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只限全省高校在编在岗教师申报。

    2.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规划基金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4.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791日以后出生)。

    5.正在研究的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含重点类项目、一般类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严格按照《关于网上申报2016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申报,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要和纸质《申请评审书》一致。

    2.纸质申报材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A5份,B5份。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我院课题申报我院限额为:一般项目15项,专项项目2项。

    2.截止时间:114日,逾期不予受理。

    3.未尽事宜详见: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6/10/20161020040031950.html

     联系人:王老师  622517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