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7-05-1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省社联网上通知,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5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3.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及相关电子稿。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智库建设与成果管理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四、其他事宜

1.截止日期:5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复印打印材料均须用A4纸。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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