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赣教科规字〔2023〕2号文件通知,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高职高专系列)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弘扬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坚持以教育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充分发挥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更好地繁荣我省教育科学事业,服务全省教育工作大局。
二、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项目。
2.坚持突出“规范研究、实证研究、专业视角、连续性研究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课题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基础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重复研究,确保课题立项质量。
三、申报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三类,申报时选择一种类别申报,类别之间不可转换。“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各类别课题结题要求详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青年专项”课题结题要求参照“一般”课题。
四、立项数量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指标为15项。
五、申报要求
1.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项以上(含2项)课题;尚未结题的省教科规划在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必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3.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多家项目结项。立项后,凡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4.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省教科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 5 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应了解课题管理办法及结题鉴定细则。获准立项后,申报人在课题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六、其他事项
1.截止时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书,可从江西省教育厅网站 “省教科规划”专栏(http://www.jxjypg.cn/col/col61163/index.html)下载,并需按规定格式填报,凡不符合申报书格式者,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4份(活页与申报书分开打印)。匿名活页中如出现申报人、参与人真实单位和姓名,该申报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申报书》、《活页》的电子稿发送至1025232599@qq.com。
3.《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字数控制在 5000 字以内。《活页》中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 x x x 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专家以匿名《活页》(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等)的论证为依据进行匿名评审。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22816
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
1.赣教科规字【2023】2号关于江西省教育科学_十四五_规划2023年度高职高专系列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赣教科规字〔2023〕2号附件1.docx
赣教科规字〔2023〕2号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