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3-1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赣教社政办函〔20232号文件通知, 2023年度江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推荐论文须未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应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二、选题方向

(一)优秀论文

论文选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教育部等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实施“十大育人”体系、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增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提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实施策略路径方法进行研究,提倡实证研究。

(二)优秀案例

重点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师德师风建设,包括以下七类: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类。包含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网络思政、校园文化建设等。

2.日常管理服务类。包含党团和班级建设、资助育人、奖惩管理、日常行为养成、学生社区管理等。

3.学生发展指导类。包含学校规划指导、学风建设、就业创业指导等。

4.心理健康教育类。包含心理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心理培育、心理咨询服务、危机预防干预等。

5.校园安全稳定类。包含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校园日常安全、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等。

6.辅导员成长发展类。包含辅导员职业培训、职业规划、职业发展等。

7.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类。包含党建引领、师德师风建设等。

三、推荐要求

(一)优秀论文

1.论文应围绕选题,观点正确、主题鲜明,有较强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字数不少于6000字。

2.论文须由各高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本科高校限报5篇,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3篇,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可报6篇。

3.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二)优秀案例

1.案例应围绕选题进行,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或应用价值,字数不少于2000字。

2.案例征集须由各高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本科高校限报2篇,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篇,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可报3篇(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赣南师范大学)。

3.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四、征集程序

1.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2.结果公布。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按照10%15%2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结果。

五、相关说明

1.论文和案例均应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具体要求请参见《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和2019版《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论文、案例总体文字复制比15%以上的,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2.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入选论文、案例,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3.凡推荐的论文、案例均视为作者自愿同意本通知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纠纷等问题,责任自负。

六、申报需要上交的材料

1.纸质材料:

优秀论文需提供参评论文、《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申报表》(附件1)、《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汇总表》(附件3)、知网查重报告、《学术诚信承诺书》。

优秀案例需提供参评案例、《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2)、《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汇总表》(附件4)、知网查重报告、《学术诚信承诺书》。

2.电子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稿(word版),查重报告需提供PDF 版,发送至1025232599@qq.com

七、其他事宜

1.截止时间:3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并填写《学术诚信承诺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22816


   科研处

2023313

附件1 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docx 

附件2 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docx 

附件3 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征集汇总表.docx 

附件4 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征集汇总表.docx 

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陶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