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1-1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根据《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2021年下半年科研课题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的范围

1.按申报计划应在202112月之前结题的所有省部级、市厅级等纵向课题。

2.按申报计划应在202112月之前结题的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院级课题。

3.申请延期至202112月之前结题的课题。

二、结题材料要求

1.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

2.研究成果为论文、著作、专利、鉴定成果的,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

3结题材料请严格按照各类课题的结题规范进行装订与胶装,并提交结题材料及《项目结项自评表》电子稿。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科研处于1123日——1127日对课题结题材料进行收取、审核,逾期概不受理,另: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材料必须于23日提交。

2.请各课题主持人按照《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课题的结题工作,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凡课题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纵向项目到期后不能如期验收、结题的,上级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撤项、追回经费、禁止新课题申报等方式处理。

4.结题申请书、结题材料汇总表、课题研究报告撰写要求与规范等结题所需材料可到科研管理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四、其他

1.各类《项目调整申请书》须严格按照项目下达部门文件规定执行,并于117日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相关电子材料发至:237334405@qq.com

联系人:陶老师 623959

 项目结项自评表.xlsx


(责任编辑:陶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