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赣教社政字〔2021〕11号文件通知,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专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研究经费由各高校统筹安排,保证及时足额到位。
2.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由申报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专项任务项目要围绕党中央、省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拟定研究课题。
3.申报者申报前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结项时能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
2.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1项,如有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委托项目除外)。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
4.基地项目、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在高校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5.2017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三等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6.2017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或入围” “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 “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称号,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现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申报者,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获得“2019年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称号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四、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47.114.81.8: 850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高校人文社科系统使用说明》。
2.申报材料:
《申请评审书》(由系统导出,并带有水印):A表1份、B表(活页)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评审书》电子稿发至kyc@jxvc.jx.cn。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我院课题申报我院限额为:规划项目5项,青年项目9项,思政专项4项。
2.材料收取时间:9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并填写《学术诚信承诺书》,经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盖章。
联系人:王老师 622517
关于2021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