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赣教规办函【2021】4号文件通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江西省第七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成果,未列入上述项目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市教科规划办或高校推荐后,由省教科规划办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工作安排
申报者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材料不再退回)。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并填写《学术诚信承诺书》。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
2.截止时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未尽事宜详见: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1/3/15/art_25672_3280004.html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2251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