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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江西省社科规划办赣社规字〔2020〕1号文件通知,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20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范围及项目类别
1.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范围涵盖18个学科,分别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2. 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1万元。
二、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人条件
1. 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 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主持完成过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申请人(包括70%以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3.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课题的参与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4. 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招标、年度项目、后期资助等)、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包括重大招标、年度项目、专项项目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三、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 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 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3. 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在此之前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申报结项。
4. 凡以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四、申报材料及方式
1.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5月21日全天,请登录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www.jxskw.gov.cn)“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按要求录入申报信息、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论证活页进行申报(申请书及活页均须为PDF版本,不支持CAJ、DOC等格式),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电子版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文档采取word版本。
五、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92-1813187、622517
赣社规字【2020】1号 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20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