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1-26

 

各部门:
近日从网上获悉,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197233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请人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资助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报招标课题和一般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实际资助经费额度参照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一般课题申请人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申请人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请人。
2、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1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网址:// http://www.cnier.ac.cn)下载。申请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招标课题的申请人可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录入系统进行填报,通过各自的管理系统按程序报送所在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直属高校科研处(社科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科研主管机构)、教育部各司局办公室、部直属高等学校科研处(社科处)和国家级教育科研机构科研管理部门将汇总后的电子版审核后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上传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请课题申请的老师报送纸质材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于2012312日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项请见以下链接: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file.jsp?id=1295493384984197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file.jsp?id=1295503279718211
 
联系人:王兆华
联系电话:622517
科研处

                                                     2011-1-26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