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5-11

 

各部门:
根据省社联赣社联字〔201131号文件通知,江西省社会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老师积极申报。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0911日至201012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三、申报办法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6份(其中一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需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2.《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A4纸填写打印一式6份。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申请人务必在66前将材料报科研处;
2.每项评审费100元;
3.相关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王兆华
联系电话:622517
附件: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1.江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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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