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高校艺术教育、美育科研论文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5-10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申报和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加强美育、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宗旨,围绕我省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发挥科学研究在知识创新、实践探索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提升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二、参加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包括普通高等院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艺术院系和艺术师范类专业的教师以及高校管理人员),有关教育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入选论文要求
1.论题应以“美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或符合本届论文报告会的论文研究范围(详见科研处网站通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解决高校艺术教育的有关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2.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课题研究要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3.为便于选送论文参加教育部评选,论文申报书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申报人应在《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上逐项填写有关内容。
4.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每篇论文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5.论文和论文摘要统一用A4纸张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单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复印件。
6.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论文一式5份及电子稿;
2.截止时间:99日;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科研处网站“科研通知”栏;
4.联系人:王兆华 电话:622517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