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1-04-07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社政字[2011]12号文件通知,江西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第十二届)已经开始,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老师积极申报。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奖励等级和数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所有奖项均设一、二、三等奖。本次评奖的总额为100项左右。
三、申报资格
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本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文档(至少1份原件);
2.申报成果及其他附件(社会反响支撑材料等)一套,每项申报要将成果及附件材料应装(订)在一起,并将《申报评审表》一份装在材料的首页。
五、其他事项:
1.请各申请人务必在5月9日前将材料报科研处;
2.每项评审费100元;
3.未尽事宜参见: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1/04/20110402000506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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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兆华
联系电话:622517

(责任编辑: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