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三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9-05-2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省教科规划办通知,第三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提高我省教育科学研究水平,鼓励教育实证研究,省教科规划办将在广泛征集基础上,推荐10篇优秀教育实证研究成果参评。

一、本届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优秀论文评选范围为2018年度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的优秀教育研究论文。

二、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基本要求是:第一,客观,研究基于确凿的事实和证据;第二,量化,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合理方法的运用,获得对事物特征和变化的“度”的把握;第三,有定论,具有确切的发现或结论;第四,可检验,可以重复研究过程,验证结果的可靠性。

三、分配我省教育实证研究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名额10项。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赣州等设区市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其他设区市不超过1项;本科院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高职高专不超过1项。

四、申报材料:《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表》,纸质+电子版形式。

五、截止时间:20196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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