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9-02-1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南昌校区:

接赣教社政办函20191号文件通知,第八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1.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根据教育部通知,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63.html)。

四、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纸质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申报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及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其他事宜

1.截止时间3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未尽事宜详见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1901/t20190125_368124.html。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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